財產(chǎn)案件根據(jù)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:
(1)不超過1萬元的,每件交納50元;
(2)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納;
(3)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納;
(4)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納;
(5)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納;
(6)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9%交納;
(7)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8%交納;
(8)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7%交納;
(9)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6%交納;
(10)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納。
看起來比較復(fù)雜,但人民法院窗口都有案件受理費計算器,直接輸入標的額,便能計算出相應(yīng)的受理費。
非財產(chǎn)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:
(1)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。涉及財產(chǎn)分割,財產(chǎn)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,不另行交納;超過2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納。
(2)侵害姓名權(quán)、名稱權(quán)、肖像權(quán)、名譽權(quán)、榮譽權(quán)以及其他人格權(quán)的案件,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。涉及損害賠償,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,不另行交納;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納;超過1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納。
(3)其他非財產(chǎn)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。
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民事案件,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,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;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,按照財產(chǎn)案件的標準交納。
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。
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:
(1)商標、專利、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;
(2)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。
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(quán)異議,異議不成立的,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。
(ps.上述幅度內(nèi)的具體交納標準,由各省級政府結(jié)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。)
除了案件受理費,其他訴訟費用包括申請費、勘驗費、鑒定費、公告費,以及證人、鑒定人、翻譯人員等出庭所產(chǎn)生的交通、住宿、誤工費用,還有其他實際支出費用。